消防設計審查范圍的具體解釋有哪些(小區消防登高面有什么規范要求)(《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7.2條)
1、 小區消防登高面有什么規范要求
消防車登高望遠面也就是滅火救援場地,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第7.2條有內容明確的規定:1、高層建筑應至多沿一個長邊或周邊長度的1/4且不大于1一個長邊的長度底邊發動重新布置,該范圍內的裙房進深不大于4米。建筑高度不小于50米的建筑也可以重合重新布置,但間距再不大于30米,且總長度應符合國家規定上述事項要求。
2、場地與建筑與不得擅入布置影響不大消防車操作的樹木、架空線路等障礙物和地下車庫的出入口;
3、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于等于15米和10米,對于建筑高度大于150米的建筑,場地的長度和寬度分別不應小于等于20米和10米。
4、場地及下面的建筑結構、管道和暗溝等,應能承受軍用消防車的壓力。
5、場地應與消防車道連通,場地靠建筑外墻一側的邊緣距離之外建筑外墻不宜過早大于五米,且不應為0十米場地的坡度忌為03%。
6、建筑物與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相不對應的范圍內,應親自布置直抵室外的樓梯或直通樓梯間的入口。
2、 消防管道設計有哪些要求
一般規定1.高層建筑必須設置里室內、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
2.消防用水可由給水管網、消防水池或純天然水源補充不足。憑借天然水源應確保枯水期最少水位時的消防用水量,并應設置可信度高的取水設施。
3.室內消防給水應常規高壓或臨時高壓給水系統。當室內消防用水量都沒有達到比較大時,其水壓應滿足室內最有機可趁點滅火設施的要求。室外低壓給水管道的水壓,當生活、生產和消防用水量提升最大時,不應小于等于0.1MPa(從室外地面算起)。
注:生活、生產用水量應按的最小時算出,消防用水量應按的最秒流量計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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