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房加固新增面積產權
標題:北京老房加固試點政策詳解,,北京市政府近日發布了關于危舊樓房改建的指導意見,旨在通過翻建、改建或適當擴建方式對老舊小區進行改造。這一政策的實施不僅有助于提升居民生活質量,還可能為房屋所有者帶來新的產權權益。,,根據北京市住建委聯合其他部門發布的文件,危舊樓房改建項目將納入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范圍,并可獲得政府補助。改建意向需經過不低于總戶數三分之二的居民同意,改建方案征詢過程同樣需要居民的廣泛參與。改建后,居民戶數不增加也不減少原居民房屋的居住面積,確保了居民權益不受侵害。,,在具體執行中,采用了“外套式加固”等技術手段,不僅解決了安全隱患,還實現了房屋面積的增加。北苑5號院2區的案例顯示,通過這種方式,每戶增加了約15平方米的居住空間。改建后的房屋性質統一登記為“按照經濟適用房產權管理”,這意味著居民在享受新增加的建筑面積的同時,也獲得了相應的產權權益。,,這一政策的出臺,不僅體現了政府對老舊小區改造的重視,也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和保障。隨著越來越多的老舊小區完成改造,居民的生活環境和居住條件有望得到顯著改善。,,總體來看,北京老房加固新增面積產權的政策,不僅是一項城市更新工程,也是對居民生活質量的提升。通過政府與居民的共同努力,老舊小區的面貌將煥然一新,居民的居住權益也將得到更好的保障。
一、北京老房加固相關政策與新增面積情況
(一)加固與改建范圍
在北京,并非所有老房都能進行改建或加固后新增面積相關操作。
- 對于老舊小區中危舊樓房集中連片、危舊樓房與平房交織,以及部分建設年代較早(如部分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甚至五十年代建設的,建設標準不高且雖可加固但居民改建意愿強烈的項目)可納入改建范圍實施改建帶改造、解危帶改造,而大部分老舊小區還是進行加固、節能等常規改造。
- 位于核心區內歷史文化街區和其他成片傳統平房區、規劃道路、綠地、廣場、水域以及政務功能要求高的重點地區內的危舊樓房,應進行騰退置換,引導居民異地安置,不能原地改建安置,也就不存在加固新增面積情況,除此之外在符合規劃用途管控和風貌保護要求且周邊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危舊樓可通過翻建、改建或適當擴建方式進行改造,這里的危舊樓是指經市、區房屋管理部門認定,建筑結構差、年久失修、基礎設施損壞缺失、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以不成套公有住房為主的簡易住宅樓,和經房屋安全專業檢測單位鑒定沒有加固價值或加固方式嚴重影響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的危舊樓房。
(二)新增面積規定
- 非成套住宅:對于像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建設的非成套住宅(如簡易樓、筒子樓,很多每戶家庭沒有自己的衛生間、廚房等情況)在改建(若符合條件)中將進行成套化改造,套內可適當增加廚房、衛生間面積,具體可參照國標和北京市《住宅設計規范》最低標準執行(廚房約4平方米,衛生間約3平方米),原住宅的面積也會適當增加。
- 成套住宅:對于成套住宅的危舊樓,則盡量在原有套內建筑面積的基礎上通過內部調整進行優化。原則上原建筑面積大于70平米的套型不再增加套內建筑面積,原建筑面積小于70平方米的套型,且原廚房、衛生間面積小于上述最低標準的,可以參照規范適當增加廚房和衛生間使用面積達到最低標準。改建項目原則上不增加原有居民戶數,對于改建前存在多戶合居情況的,經區政府認定后,改建后可以原地分戶安置。
二、關于產權情況
- 在危舊樓房改造項目中,若涉及新增建筑規模(例如用于建設配套設施、保障性租賃房、公租房或共有產權房等情況),新增部分的產權處理如下:
- 共有產權房:如果增建共有產權房,將按照《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確定銷售價格和售房對象,所得收益可用于反哺項目投入。這表明新增的共有產權房的產權按照相關管理辦法在政府與購房人之間按比例分配,同時銷售收益會用于項目投入,比如可能是整個老房加固改建項目的資金支持等方面。
- 其他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保租房):增加的保租房由區政府按照有關政策執行,公租房由市區平臺公司持有運營,這些規定間接表明了公租房、保租房的產權在政府相關部門或平臺公司手中,保障其用于租賃性質以滿足住房保障需求。
- 對于原居民在老房加固或改建中增加面積部分的產權情況并沒有查詢到非常明確專門針對此情況的規定,但從整體政策來看,原居民的住房產權依然是基于原有的產權性質(如公有住房或者個人私有住房等),加固或改建是為了改善居住條件,在合理合規的前提下對套內面積等進行優化調整,而不是改變原有產權性質的根本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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